索引号: | 11220600MB15075914/2025-00290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
发布机构: | 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 | 组配分类: | 通知公告 |
文件编号: | 发文日期: | 2025-02-19 |
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稽查局
税务事项通知书
(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)
白山税稽税通 〔2025〕1号
纳税人名称:白山市广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220601559798156G):
事由: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。
依据:根据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)第八条等规定。
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,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(详细内容见附件),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公示,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,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(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)。
你单位有陈述、申辩权利,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到我局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;逾期不进行陈述、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,视同放弃权利。
附件: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.docx
国家税务总局白山市税务局稽查局
2025年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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